教务处通知
普院教通〔2020〕49号
关于组织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进行,上午举行四级考试,下午举行六级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报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四级
此次报名工作遵照自愿报名、先报先得、报满为止的原则,2019、2018、2017级本科学生均可报考CET4。
(二)六级
1.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均可报考CET6。
2.2020年9月19日参加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11月底学校安排补报CET6。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8日13:00─10月12日17:00
三、报名方法与要求
(一)此次考试报考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平台,考生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生报名。
(三)学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和明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须知》(详见附件1)的有关内容。
(四)2017、2018、2019级本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正规照电子版(身份证号命名)交至学院。9月21日前,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212室。
注:照片窗体顶端
注:照片格式:jpg,照片文件名:证件号码,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B。凡是不按要求提供照片而造成无法报名或报名失败的,皆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操作,及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及上报工作,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
四、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系统采用个人网上缴费方式,支持支付宝及银行借记卡及贷记卡缴费,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每人次25元,六级考试每人次35元。逾期未交费导致报名不成功,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考试为国家级考试,各学院应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组织监考教师及考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学生管理规定》、《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
(二)此次考试不再统一制作发放准考证。2020年12月1日9:00开始,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期间,学生若遇到学籍及照片等问题,请到教务处212室咨询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严格遵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若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212室,联系电话:08793088783。
附件: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须知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5.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须知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属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考生必须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诚实应考。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安排,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三、考生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交验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有效证件。
四、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卡,并按报名点要求在报名信息校对文本上签字确认。
五、报名时报名点采集的考生照片信息,将用于制作考生准考证、考场签到册并打印在考生成绩通知单上。
六、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点公布的报名、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签署《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考生必须按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八、考生凭“准考证”和报名时交验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请考生按要求带齐规定的相关证件,并在入场时主动向监考教师出示,以便查验。
九、违反《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的考生,除按有关规定处理成绩外,还将由所在学校按校纪校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附件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是全国性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评估和学生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检测性考试,考生必须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诚实应考。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安排,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三、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交验学生证和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有效证件。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报名时交验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不得入场考试。请考生妥善保存有关证件,并在进入考场时向监考教师出示,以便查验。
五、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卡,并按报名点要求在打印的报名信息校对文本上签字确认。
六、报名时报名点采集(或收取)的考生的照片,将用于制作考生准考证并打印在考生成绩通知单上。
七、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点公布的报名、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签署《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考生必须按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九、违反CET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的考生,除按有关规定处理成绩外,还将由所在学校按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今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今年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4、考生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今年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附件4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